N本报记者 李薇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教育厅就进一步加强因公赴台湾管理工作发出通知,要求赴台人员在台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天,其中赴台参加学术会议的,原则上不超过3天,会议一结束就返回。在台期间,不得擅自更改行程,不得借机旅游。
省教育厅指出,因公赴台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照顾性赴台考察和培训。如遇特殊事项确需延长在台时间,在台停留七天之内的,必须经省教育厅批准,七天以上的需经省台办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