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台湾士林46岁郑姓男子外遇多年,去年10月与小三分手后,通过网络上传前小三裸照,还邀请小三的家人和同事“加入好友圈”,一同观看。小三哀求删照,否则将自杀,郑却回复“一起死”拒绝删除,小三在三天后跳楼自杀身亡。士林地检署认为郑除了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并涉嫌恐吓罪外,还给予小三自杀决意的助力,前日将其起诉。
郑某去年10月和认识12年的外遇对象感情生变,将两人交往期间的照片上传至网络,其中有对方沐浴、性生活的镜头。郑甚至邀请对方当时的男友、同事和亲人加入好友圈,对方侄女收到邀请后看到姑姑的裸照,立刻通知姑姑。小三看到私密照被公开,通过侄女账号央求“我愿意赔上我的性命跟你说对不起,只求你把那几张照片撤掉”,并留言“我如果会死,是你不愿意给我另一条路走”。但郑某不为所动。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