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本报讯 2010年5月,福州一男子向福州市发改委申请公开与他祖屋改造相关的项目批准文件,发改委未向其公开这些政务信息。于是,当年7月份,他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福州市发改委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在规定时间公开。今年11月初,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日庭审后,法院宣布休庭,将择日再审。
申请公开祖屋改造文件未果
40多岁的林先生称,他长期住在福州三坊七巷中衣锦坊的祖屋内,2007年因祖屋“改造整修”,他搬出来了。
对这一“改造整修”工程,他有些疑问,于2010年5月21日向福州市发改委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得“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及街区8个地块宗地项目审批文件”。过了两个多月,他仍未收到答复,便于2010年7月23日到鼓楼法院起诉市发改委。
“到现在已过去3年多,市发改委都没给我公开我所提出申请的信息。”昨日,林先生对记者说。
法院将择日再审
今年11月初,鼓楼区法院对此案开庭。庭审中,林先生表示,他于2010年就向市发改委申请公开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发改委应该满足其对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对此,市发改委的工作人员未明确回复。
在答辩状中,市发改委给出为何不向林先生公开其所申请的政府信息的理由:林先生与其申请的“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及街区8个地块宗地项目审批文件”没有任何的关联性,林先生也不能说明自己对该申请有何特殊需要;其次,其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过于笼统,无法确定公开机关,也无法判断是否是公开范围。所以,他们有权不予公开。
当日庭审后,法院宣布休庭,将择日再审。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福州市发改委办公室。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说:“这事说来话长,一两句话说不清楚,比较复杂。他(林先生)已经到法院起诉了我们,那就按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