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张硕 通讯员 义洲综
本报讯 前日傍晚,福州宁化路一家沿街店面内,餐馆老板颜某正在营业,突然来了一中年男子鲁某和两个年轻男子。鲁某对颜某说,“这店我不再租了,你给我尽快搬走。”颜某发现并不认识此人,店面也不是从他那里租来的,于是拿出租房合同书,递给对方看。
颜某说,“我是从廖某处租来的。”鲁某回答:“廖某没经过我同意,就将店面转租出去,我要将店面收回。”见颜某不再理会,鲁某就招呼两个年轻人动手打砸店面。颜某只好报警求助。
前晚,在义洲派出所,民警调查发现,鲁某也不是真正的房东,他是从某单位租来的店面,拥有产权证的某单位才是一房东。
昨日上午,四方人马集齐义洲派出所。在民警调解下,一房东某单位负责人承诺与二房东鲁某的租房协议继续有效。二房东鲁某承诺同意三房东廖某可继续转租给他人使用,廖某同意提高给鲁某的租金。三房东廖某与颜某早先的租房协议继续履行。颜某不追究鲁某砸坏店面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