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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骏眉”是通用名 不能当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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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骏眉”是通用名 不能当商标
针对“金骏眉”引发的商标异议案,北京市高院做出上述二审判决
金骏眉(资料图)
 

N本报记者 李进 高敏

本报讯“金骏眉”到底是红茶通用名还是商标名?本报2010年曾报道了金骏眉商标争议事件。昨日,记者获悉,目前已有定论,24日北京市高院针对由“金骏眉”商标引发的商标异议复审案做出二审判决,最终认定“金骏眉”是一种红茶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不应作为商标注册,并据此判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做出裁定。

商标争议已有6年

金骏眉是武夷山正山小种的顶级品种,被称为茶界神话,从无到有,短短数年,价格从初问世的500克3600元,目前已涨到逾万元。

2007年3月,福建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山茶叶有限公司(简称“正山茶叶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提出注册“金骏眉”商标的申请,在被商标局驳回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复审裁定“金骏眉”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在公告期内,原告武夷山市桐木茶叶有限公司(简称“桐木茶叶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但最终商评委做出异议复审裁定,该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据北京日报等北京媒体报道,此后,桐木茶叶公司提起诉讼,一审法院维持商评委裁定。桐木茶叶公司继续向北京市高院上诉。高院认为,综合相关证据,足以证明在商评委做出裁定时,“金骏眉”已作为一种红茶的商品名称为相关公众所识别和对待,成为特定种类的红茶商品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因此,应当认定该商标的注册申请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闽茶商态度各异

对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福建的茶企和茶商获悉后,态度各不同。

昨日,记者拨打武夷山桐木村金骏眉主要产家骏德茶厂副总经理梁天雄的电话,他表示对此事“现在还不方便评论”。

而桐木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茶商表示,自己其实对于金骏眉商标是否被注册并没有太大感觉。另据该茶商透露,之前正山堂公司在申请注册期间,向村民明确表示,注册商标的用意在于对抗桐木以外的仿冒金骏眉。如果商标注册成功,会给村民使用,这些都用白纸黑字打印出来,贴在桐木的所有自然村里。

但是,也有茶商认为法院的判决有利于行业的发展。茶商薛先生认为,金骏眉被认定为通用名称,对于武夷山范围内的茶企来说是好事。“如果它只属于某一家企业,那其他企业生产出来的同类商品,竞争力就没有那么大,销售肯定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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