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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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烧垃圾者 是抓不到,还是没去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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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烧垃圾者 是抓不到,还是没去抓?

 

N伊莲

福州江滨西大道附近空地,昨日又有人在烧垃圾,异味刺鼻。往前推几天,21日,福州螺洲大桥段乌龙江边,有人倾倒焚烧塑料皮革等垃圾,属地村埔口村委会表示,常有人在此偷倒偷烧垃圾,但很难抓到现行(详见本报27日A35/22日A1版报道)。

乱烧垃圾,已是榕城家常便饭,随处可见。本报记者实测表明,乱烧垃圾,不仅在观感上抹黑榕城,空气中PM2.5也急速攀升,严重污染空气,进而严重威胁到市民的生命健康。福州市民对此反映强烈,本报也频频曝光,但随意焚烧现象却越演越烈。

市民强烈寄望执法部门能严格执罚,遏制乱象。《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规定,乱烧垃圾,对个人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五千元至二万元的罚款。但是,却鲜见环保部门开出罚单。最常见的部门解释是“烧垃圾者即烧即撤,难抓现行”。

烧垃圾,真的有那么难抓吗?本报记者接到线索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常常还能看到肇事者,晓之于情、动之于法,说服肇事者一起灭火,勿再作恶。相反,据市民反映,向政府部门反映后,往往长时间不见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出现。坐在办公室喝喝茶、聊聊天、听听电话,这样的老爷作风,当然抓不到现行。

对有心人来说,办法永远比困难多。执法者若真把民情民意放心头,就应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去巡城,甚至去重灾区蹲守,抓些现行犯,严格处罚,警诫那些潜在的烧垃圾“危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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