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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实填报者或将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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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今年起将抽查核实
不如实填报者或将免职

 

N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组织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通知》要求,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通知》提出,今年起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抽查核实工作主要是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每年按一定比例开展随机抽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和其他需要核查的对象进行重点核查。

谁报告?

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的干部;

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

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报什么?

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啥时报?

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新任领导干部应当在符合报告条件后30日内按照本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声音

真抽严查方能去除“侥幸”

通知虽然印发了,要真正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也绝非一件容易之事。只有进一步健全相应制度,真“抽”真“查”动真格,才能真正在公众中建立起对这项制度的信心,对领导干部形成威慑。  ——新华社

□解读

廉政建设专家表示,进行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是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深化和强化,将进一步发挥这项制度的威慑力,使其真正发挥出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也将为未来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奠定基础。

此前一些报告“有水分”

今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在率先开展抽查核实工作的浙江省武义县,37名抽查对象中有11人进行了重新申报,补报内容全部为房产遗漏,其中有10人漏报房产共14处。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指出,“现在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时候,愿意报就报,不愿意报就不报,不仅内容打了折扣,还出现了虚假信息或缺斤短两的信息。”

“目前全国县处级以上干部有几十万人,这还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厅局级干部也有几万人,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无疑是庞大的数据,真伪的甄别不容易,也难免会有水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

“只报而不查,申报没多大意义”

目前,对于抽查核实的范围、方法、结果运用等方面,还没有出台具体规定。但一些专家表示,抽查应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全面展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提出,“如果只申报而不核查的话,申报就没有多大意义,很多瞒报假报通过核查才能发现。”竹立家提出,“抽检应以省市县三级为主干核心,梯级选择抽样对象,重点是党政一把手,其次是各级党委的常委成员。”

还有专家建议,应当把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而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公开,也应由试点逐步走向制度化。姜明安指出,现阶段可以通过制定专项法律来规范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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