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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启动“妈妈小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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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闽启动“妈妈小屋”建设

 

N本报记者 李熙慧

本报讯 昨日记者了解到,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总工会联合在全省开展“妈妈小屋”建设,此举是为怀孕和哺乳女职工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温馨服务,推动全社会呵护、关心怀孕期和哺乳期女性,倡导、促进母乳喂养。

省卫生计生委将在就诊量较大的医疗保健机构逐步建立“妈妈小屋”,目前全省已有103家设有产儿科的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报名参加。计划逐年增加,争取在将来3~5年内,所有设有产儿科的条件成熟的医疗保健机构全部加入到“妈妈小屋”的队伍中。

随着母乳喂养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年轻妈妈自愿选择母乳喂养的哺育方式。但与此相反的是,公众场所常常难觅母婴室,很多妈妈经常面临着带宝宝外出时无处哺乳的焦虑处境。医疗保健部门全面建设“妈妈小屋”,旨在为本单位的女职工及来就诊的患者提供温馨、私密、卫生的相应的哺乳(“挤奶”)环境,支持她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空间实施科学的母乳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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