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3版:莆田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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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拒交物业费 楼道被停电
事发莆田西庚小区18、19、20号楼,连垃圾都无人清理
 

N本报记者 陈小芳 吴智飞

本报讯 垃圾聚积成堆无人处理,楼道电灯被切断电源。近日,莆田西庚小区18、19、20号楼的近百户业主颇为苦恼。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因为3栋楼中有部分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于是将其楼道断电。

楼道漆黑已有一周时间了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莆田市区学园北街的西庚小区。据了解,小区是荔城区拱辰街道片区改造后的安置房,2010年6月份开始交房入住,共22栋楼,目前有近1100户人家。其中,18、19、20号楼独立于其他楼房,处在学园北街另一侧。

走进19号和20号楼之间的通道,业主反映的久未处理的垃圾就堆在拐角处。记者走访了部分楼道,发现电灯无法正常使用,而楼道间的各种纸屑垃圾也堆放在角落里,散发着一股恶臭。住在19号楼的王女士说,楼道被断电已经有一周多的时间了。“楼房里住着许多老人,没有电灯这段时间大家上下楼十分不方便,都要自带手电筒。”

交费住户认为物业做法不合理

在19号楼的梯位入口处,记者看到门上张贴着物业去年12月30日发出的红纸告示,上面写明由于物业管理成本过高,且大部分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决定对18、19、20号楼停止服务,该3栋楼可由村民自行收费管理。

据20号楼的陈先生介绍,物业对小区中的租住户按住房面积收取,对安置的住户则是固定每年200元。此外,小区中还有带电梯的12层的楼房,这样的楼房的住户每年要交纳500元。“部分住户认为费用太高,有些住户还认为这是自己的安置房,对交物业费不理解。”

陈先生认为,只是部分业主不交费,物业管理处不该将3栋楼都放弃,这让其他交了物业费的住户无法正常生活。“我和其他业主都交了物业费,物业现在撤走了,我们打算去讨个说法。”

物业主管部门:相关方应多沟通

西庚小区的物业由莆田市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据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西庚小区的物业费收取标准是经过政府补贴的,但是一部分住户还是不愿意缴纳物业费。工作人员称只对这三栋楼的楼道断电,经过拱辰街道办的协调,现在已经恢复通电。

莆田市住建局物业科的工作人员说,业主们需要理解即使空着房子,依然是需要缴纳相应的物业费。此外,长安物业公司断电的做法不合适,安置房物业管理本来就任重道远,需要街道办、村委会以及物业公司的沟通、调解,若业主依然不愿意缴物业费,也需要依法处理,不能直接断水、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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