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9版:社区/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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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老公工资卡交婆婆 她不干了

 

N栏目主持 吕蕴岚

趁年底商场打折多买几件衣服,婆婆就几次三番要求上交工资卡,把福州媳妇杨芳(化名)气坏了。日前,杨芳致电婚姻热线,说婆婆已经把控着老公的工资卡不放,现在又打起她工资卡的主意,实在没道理,“老公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是我的,婆婆这是在侵权”。

杨芳家境不错,工作后赚钱够自己花销,没有存款。去年年初,她和林健(化名)结了婚。婚后,杨芳发现,老公上街总是掏现金结账,问起来才知道,原来他一上班,婆婆就把他的工资卡收走了,再按月给他1500元花销。婆婆的做法让杨芳很不自在。

林健老妈表示,她给小两口买了房子,没收伙食费,还包揽家务,儿子把工资交给她是理所当然的事;何况,她存下的钱,将来都是小两口的。林健觉得把工资卡交给老妈又放心又省心,也不同意拿回来。杨芳提出收回工资卡,按月交伙食费,遭到母子俩的一致拒绝。

去年底,杨芳用自己的钱买了不少衣服,婆婆心疼得天天念叨,几次当面提出,让杨芳的工资卡也上交。杨芳与婆婆吵翻了,要求林健立即收回工资卡,过年后租房子住,否则离婚。

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林武:林健将工资卡放在老妈处,从法律上来说,他仍可自由支配收入,林健老妈仅能算是代为保管凭证,并未侵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林健老妈应该认识到,儿子结婚后就脱离父母的家庭,应该由小两口自行决定经济等事务。杨芳可以和林健制定家庭开销计划,让林健参与管理钱物,让老人放心交还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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