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恭璋 林丹 文/图 通讯员 晋交巡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警方处获悉,近期警方严查机动车流动摊点,从1月1日至今,仅晋安区就有18辆车遭罚。对此,晋安区交巡警大队负责人介绍,机动车流动摊点不仅影响市容,还影响交通,为此,本次整治行动将持续一个月。
昨日下午,晋安警方联合市容执法部门来到茶园人行天桥,执法人员发现一辆车牌为闽ACE107、正在销售柑橘的货车。随后,民警对该车处以扣3分、罚款150元的处罚;而市容执法人员则对该车进行暂扣处罚。
目前对机动车流动摊点的处罚主要有两部分,一个依据是违法禁停标志,处罚款150元、扣3分;另一个依据是占道经营,处扣车、罚款500元至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