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锟
实习生 吴凌静 通讯员
本报讯 1日晚上7点左右,在长乐市鹤上镇岐阳一个路口,李某(女)骑电动车撞上了当时推着自行车的陈金木,李某骑车逃逸。民警赶到时,发现现场只有受伤的陈金木和倒在地上的自行车,还有肇事车辆的碎片以及一张交电费的发票。
民警从电费发票上的地址及姓名入手,联系上鹤上派出所包片民警协助调查,在村干部、片警的支持下,民警找到了发票上的户主,并在其杂物间找到了一辆二轮电动车,民警拿出遗留在现场的碎片进行比对,发现完全吻合,确认这辆二轮电动车就是肇事车。
但房主避而不见,在民警的一番耐心劝导下,李某最终在1日晚11点左右到案,距离事故发生不到3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