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本报讯 “北上广深同比涨幅高达20%,26个主要城市涨幅超10%,69个城市房价上涨……”2013年全国房价涨声一片,这与年初各地制定的房价控制目标相差甚远。中央提出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问责制能否真正“兑现”,公众颇为关注。
26城房价同比涨幅超10%
郊区本是北上广深楼盘的价格“洼地”,但2013年这些一线城市的郊区楼盘却接连出现放量成交势头,价格一路飙涨,甚至领涨整体楼市。短短一年间,位于北京大兴的地铁4号线始发站的楼盘,平均每平方米上涨幅度超过5000元。位于南五环外的亦庄,不少楼盘价格每平方米则突破3万元。
2013年,中国楼市迎来了2009年之后的又一次“爆发”。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一线城市新建住宅价格已连续3个月同比涨幅在20%以上;厦门、南京、西安、武汉等26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10%。
迫于房价调控目标的压力,2013年第四季度以来,多个城市集体发力进行调控升级。“京七条”“沪七条”“深八条”“穗六条”等政策相继出台,武汉、南京等二线城市也纷纷出台“新政”。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分析,“综合数据来看,四个一线城市完成房价调控目标几乎不可能;房价涨幅超过10%的城市完成目标希望渺茫;还有23个涨幅在8%~10%之间的城市完成年度调控任务的难度同样非常大。”
调控难以触及土地财政
事实上,严控房价一直是各地贯穿全年的工作。业内人士表示,调控难以触及地方政府的根本利益——土地财政,也就难以控制住房价。中原地产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主要的40个城市,土地成交额高达14707亿元,同比2012年上涨45%。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全面创造年度土地成交新记录。
“一面是政府高喊‘严控房价’,另一面却是‘放任’土地市场成交火爆,暴露的恰是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于依赖。”张大伟表示,房价与地价总是相互影响。在楼市火爆的时候,地方政府更愿意多卖地,而缺乏真正控制房价的动力。目前看来,房价控制目标集体不达标将成必然。
“房价调控目标难以实现,严厉问责不能落空。”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市场总监李国政表示,问责制的权威性受到挑战,势必将削弱调控政策的影响力。不少分析人士指出,房地产作为支柱行业的地位,也决定了问责制落实的难度,“如何问责,谁来问责,对谁问责”等都会遭遇“软执行”。
经济学者马光远表示,房价调控目标是政府对于百姓的“承诺”,没有完成目标而“爽约”,蒙混过关只会丧失公信力。
个税调控也被“悬空”
事实上,除了房价调控年度目标“落空”,个税调控也被“悬空”,除北京外,多城市在执行中未公布房屋交易20%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实施细则。
历次调控过程中,“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冲抵调控效果。购房者为了突破家庭限购数量,“假离婚”之类的招数“应运而生”;开发商为了逃避限价监管,拆分精装、毛坯合同变相涨价的行为屡禁不止。最后的结果是房价统计数据下降了,开发商钱也没少赚,但房价上涨的顽疾却难以治愈。
高地价、高利润导致高房价的利益链难以拆除,地方政府放任土地财政依赖就无法改观。专家提出,要扭转这一局面,应贯彻好三中全会提出的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
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表示,着眼未来,调控方式上会有所变化,以目标控制为手段的调控方式将会逐步淡化。2014年,应加快推动土地制度改革、房产税扩容等,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出台令人期待。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珏林表示,中央对房地产市场的态度将由需求管理转向供给管理,“楼市调控的任务和责任应下沉给地方,对个别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适时约谈,共同寻找房价上涨过快的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