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3版:莆田新闻/社会
3上一版  下一版4
 
小区交房半年 未通有线电视
年底订单积压 燃气配送隔天到
饮酒过量死亡 四同饮者承担20%责任
500多户业主 近半拒交物业费
仙游法院为便民开通官方微博
海警官兵 宣传“海上110”
三轮车非法营运 警方销毁13辆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下一期4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警官兵 宣传“海上110”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游少锋

本报讯 1月6日,“110宣传日”前夕,福建海警二支队二大队官兵驾驶船艇在莆田秀屿海域,向广大渔民、船民发放海上110宣传单,并宣传“海上110”报警的基本常识和遇到险情时的协调处置方法。

在秀屿海域养殖带上,官兵们与养殖户“拉家常”,向他们介绍海警及“海上110”工作性质,并讲解法律常识、政策法规等知识,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苗头,做到防患未然。

在海上作业船舶上,官兵们向船员们讲解损坏破坏海底管道所造成的危害,并解读分发了有关“严禁在海底管道周边200米保护区域内非法抛锚、采砂及张网、养殖作业”的宣传示意画,为LNG安全生产作业打下基础。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