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王光前 林帅 本报记者 徐丰
本报讯 市民在品牌店消费,就图一个专业上档次,可是在一家品牌店,却买到其他品牌衣服,真是让人尴尬。
1月5日,福州市民韩先生在马尾区君竹路附近的彬伊奴品牌专卖店买了一件衣服,售价298元。回家后,韩先生发现衣服的品牌竟不是彬伊奴,而是都市潇洒人。
“既然是彬伊奴专卖店,为什么会卖都市潇洒人的衣服?这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吗?”1月6日,韩先生满怀疑问返回店里,要求店员退款。店员一口咬定“没有质量问题,不能退”。无奈之下,韩先生拨打12315投诉,“如果知道专卖店还卖其他品牌的服装,我根本就不会进去买衣服。”
经了解,在韩先生买衣服的过程中,店员并未介绍衣服是什么品牌的。工商执法人员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店员的做法欠妥当,侵犯了韩先生的知情权。经协商,商家当场做退货处理,将298元款项一次性退给了韩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