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陈文浩 嘉宾:本报记者 林海峰 张伟 吴臻
话题环境空气质量成福州“两会”热词,福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将坚决治理 机动车尾气、垃圾焚烧等污染,精心打造“美丽福州”,而这需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近日,因为乱倒乱烧垃圾,福州市区5个单位被挂牌警告(详见本报8日A05版报道)。
环保部门称执法有难处,对乱烧垃圾的个人,即便发现了,对方如果拒绝承认,也很难强制处罚。今天我们就来聊聊,有什么办法,可以破解焚烧垃圾查处难。
环保与公安联动
林海峰:《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第25条规定,焚烧垃圾,对个人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五千元至二万元的罚款。但是,法规再多也没有用,重在落实执行。
陈文浩:据我了解,在环保执法人员看来,查处焚烧垃圾,困难比较大。首先是取证难。往往是执法人员接到线索后赶到现场,烧垃圾的人早不见了,或者发现垃圾已被点着,并且有可疑人员放风,一看到执法人员扭头就走。
其次是处罚难。对于个人焚烧垃圾的行为,即使抓到现行,在对方拒绝配合的情况下,环保部门也无能为力。所以,目前也仅有极少数焚烧垃圾的企业被处罚。
张伟:办法总比困难多。部门在执法时,可能确实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客观困难,但是主观上,我感觉部门还是有畏难情绪。事实上,客观的困难,也不是不能解决。
林海峰:环保执法人员确实不像警察,可以对可疑的人采取强制手段。是否可以考虑,加强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的联动,环保部门在查处乱倒乱烧垃圾时,若需要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须无条件第一时间派人配合。
吴臻:市政府可以牵头,由环保、市容、公安等部门成立一个联合行动组,建立内部的联动机制。部门配合不力,可以考虑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重灾区装探头,抓典型重罚
吴臻:我也到过不少焚烧垃圾的现场,采访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时,通常得到的解释是,监管难:垃圾焚烧行为多存在于城乡接合部、街(镇)公共场所或荒废场地,且多发于夜间,发生的场所也不固定,监管、查找起来很困难。
林海峰:对于焚烧垃圾重灾区,相关部门可以联合进行蹲守,抓一两个典型,然后顺藤摸瓜挖出所属的公司等,进行重罚,以起震慑作用。
张伟:为了固定证据,可以从两方面入手。首先,在焚烧垃圾重灾区加装探头,方便取证。其次,参考交通违法的查处办法,执法人员携带摄像机,拍下焚烧垃圾现场,让烧垃圾者无从抵赖。
垃圾清运不到位,也要重罚
吴臻:根治垃圾乱烧,对垃圾清运的管理也很重要。对于清运垃圾不规范的,同样要重罚。
张伟:没有垃圾,就没有焚烧,这话也有一定道理。在实践中,要严格制定垃圾清运流程,要求各工厂、村居严格执行。
陈文浩:无论产生垃圾的工厂、村居请什么人、什么公司来清运,必须要求清运人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凭垃圾中转站出具的清运垃圾单据,到业主单位领清运费。如果发现哪家业主单位未严格执行该流程,视同乱倒乱扔垃圾,与违规乱倒乱烧者一并受罚。
林海峰:如果乱烧垃圾引发火灾,或者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的,还可以考虑以严重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