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何小明
本报讯 手头没有钱,又喜欢吃海鲜,莆田秀屿区一男子因此盯上了海产品养殖店,多次偷窃后终被警方抓获。昨日,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法院获悉,吴某因犯盗窃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退出违法所得5992元。
经查,今年40岁的吴某平时在家务农。去年1月份,他见海产品养殖店生意很红火,人员出入频繁,便想偷点回家解馋。2月份,他潜入同村一家店铺偷走25斤螃蟹,之后他又多次潜入行窃,共偷走5992元的海鲜。去年4月12日,他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