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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金云堂实名发帖举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法院的法官尹丰文以“可以在二审帮其改判无罪”为名,向他索贿60万元,帖子中还公布了偷拍的一段视频作为佐证,视频中记录了尹丰文向他讲述如何操作判决以及需要钱财打点等。前日,天元区法院通报,已成立调查组核实此事,并已经停止了尹丰文的职务。
举报者:该法官多次索贿
实名注册的网友金云堂,从1月10日开始在网上实名举报法官尹丰文。
金云堂在帖子中说,他曾是一家名为“株洲市金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2004年时因为一个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显名股东在隐名股东唆使下,举报他与公司董事长禹瑾筠。两人因此被邵东县警方以挪用资金罪刑拘,之后被邵东县法院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因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案件被发到株洲市天元区法院重审,金因此结识了尹丰文。此后尹丰文以此案可改判无罪为名,多次向金索贿。
根据金云堂提供的一份2012年12月12日的判决书显示,该判决审判长为尹丰文,这次判决以挪用资金罪判处金云堂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禹瑾筠犯挪用资金罪,免予刑事处罚。
据了解,“株洲金博”注册于2001年7月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房地产开发,法定代表人名叫罗凤林。
金云堂对记者说,株洲金博“当时的董事长罗凤林就是邵东县反贪局局长”,而公司的隐名股东“有相当一部分是政府官员”。金云堂解释,隐名股东就是利用他人名义占股的股东。
涉事法官:改判需钱“运作”
金云堂还公布了一段长达20分钟的视频,视频上显示的时间是2014年1月2日晚。金云堂称,这段视频是他与尹丰文的一段对话。
在视频中,金云堂说,去年没有听尹丰文的话,如果听尹丰文的话会好一点。尹丰文则表示,如果听他的话,就已经全部搞定了。在视频中,尹丰文多次表示,金云堂如果愿意出钱,可以“运作”改判无罪。但因为再审将更换法官,他需要更多的钱进行“运作”。
尹丰文还建议,他可以和禹瑾筠一起搞,平摊费用。“如果每个人出30万元,一共60万元差不多”,尹丰文说,不过他也并非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因为已经经过了审判委员会,“以前你搞30万我还真有把握搞定,我自己办的这个案子,我最清楚”。
尹丰文还向金云堂介绍,现在这个案子唯一的办法就是打电话给审判监督庭,“搞定合议庭那三个人”。在视频中,尹丰文还向金云堂表示:“我知道这个案子是无罪,这个我能确定,而且我能够找出理由,可能律师、其他人讲不清这个理由,但是我能讲得清楚。”
涉事法院:绝不姑息养奸
金云堂前日告诉记者,这段视频是他拍的,由朋友帮他发到网上。他说,之前尹丰文向他索贿15万可判无罪,但他只给了1万,所以被“判三缓三”,现在又要钱,他只能“豁出去了”。金云堂说,发帖实名举报前,他曾考虑了几个晚上,最后“要死也死得痛快,要死大家一起死”。
前日下午,株洲市天元区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对这一实名举报回应称,“我院已协同天元区纪委成立调查组,对于帖文所反映的问题,正在调查核实。我院党组已经研究决定,首先停止尹丰文的职务,如果帖文内容属实,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养奸。”
湖南省高院的微博也转发表示:“坚决查处司法活动中的腐败问题,我们欢迎社会各界依法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