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人民日报人民时评
我国今年将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建立和实施以土地为核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一条例之所以成为舆论焦点,与其说人们关注的是“登记”,毋宁说是“统一”。
“统一”的意义,在于结束我国现行不动产登记“诸侯纷争”的状态。即便是同种类的不动产,各省登记也处于“信息孤岛”状态,全国不动产登记基本上处于网格化的孤立状态。实行房屋统一登记,对于公众关注的反腐败、抑制房价、开征房产税等,的确会有积极意义。不过,在更广阔的背景下看这一改革,这一制度还承担着更重要的使命。
首先,这是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大摸底、大排查。这些年全国到底盖了多少商品房,始终是一笔糊涂账。对于各类不动产数量和权属关系的整体掌握,有助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和中长期发展战略。
其次,有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征信体系,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方便不动产的查询,从而促进不动产的交易,保证不动产交易的便捷与安全。
最后,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依赖于统一产权制度的确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助于各类产权在市场中合理地流动和配置。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产权管理体制和机制的重大完善,与正在开展的信用、代码、交易的“统一”工作构成一个庞大的体系性工程。结束“信息孤岛”,最终是服务于国家宏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为夯实我国的产权制度的地基迈出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