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Y01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生态省建设等 将加强立法
机关停车场夜间可有偿开放
两会声音
学前教育立法 明确招生等问题
省法院报告 全省曝光5000多“老赖”
省检察院报告 1700人破坏环境被起诉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人大代表、福州市教育局局长郑勇:
学前教育立法 明确招生等问题

郑勇
 

本报讯在昨日的审议中,省人大代表、福州市教育局局长郑勇表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新增100所公办幼儿园,这对促进全省学前教育发展意义重大。但是我省学前教育发展方向仍不够明晰,过去我们太过重视“双高普九”,面对学前教育欠账太多。特别是学前教育立法的缺失,导致学前教育的领导体制、办园体制、经费投入、老师待遇、如何招生等方面遇到了难以解决的问题。未来随着“单独二孩”政策的启动,这方面的压力会越来越大。

他建议,我省应启动学前教育立法,针对影响学前教育根本性、深层性问题,特别是政府职责、管理体制、问

责机制、招生办法等做出具体性规定,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问题上,福州压力非常大。”郑勇表示,福州接收外来工子女的压力近年来不断攀升,五城区一年级入学中,外来工子女比例的增长率达到13.1%。以2013年五城区为例,一年级新生总数为2.8万,其中外来工子女就达到1.4万,特别是仓山、晋安两区,比例均超过60%,压力非常大。“目前已经形成了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校为主的,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务的格局。”他说,外来工子女入城就学,给城区地方财政带来压力,同时由于扩班的影响,生均图书、校舍面

积、师资等均被影响。

郑勇建议,上级政府部门要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专项资金,加大相关支出的比例,依县市区接纳总体数量及财政状况等进行相应的补助。同时依据接收外来工子女生师比,安排增加教师工资的经费。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