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文浩 通讯员 陈嘉佳
本报讯 去年11月20日晚7时许,林某及妻子游某,在福州台江万达乘坐的哥张某驾驶的出租车,前往马尾名郡小区。到达目的地后,双方为“长途附加费”是10元还是20元争执不下。
争吵过程中,司机说话比较难听,骂了林某的妻子。林某为此推了司机一下,司机走到驾驶座下,似乎在摸什么东西。林某判断,的哥可能是想摸出工具,便从其妻子提的塑料袋中拿出水果刀,在张某的左大腿、小腿及手上捅了3刀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张某的左髌骨骨折,伤情为轻伤。
事发后,当事双方的家人,都去派出所了解情况,民警动员林某的亲属给林某做工作。在民警的细心调解下,林某终于投案自首,并与受害人张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张某损失费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