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蓝天彬
背景:近日,家住福州的贺小姐欲返回重庆老家,她想通过航班托运爱犬,被航空公司告知需提供宠物的检疫合格证明。按规定,这份检测报告必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实验室出具。但目前,福州还没有具备相应资质的实验室。实际上,因为国家相关部门尚未制定出检测标准,所以实验室要获取相应资质无从谈起。(详见本报前日A39版、今日A39版报道)
这是一条让人无奈,甚至有点荒诞意味的新闻。它让人想起美国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根据小说虚构的第二十二条军规,美军飞行员疯了才能获准免于飞行,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同时又规定,凡能意识到飞行有危险而提出免飞申请的,属头脑清醒者,应继续执行飞行任务。
可以说,第二十二条军规是个圈套,是个无法逾越的障碍。而上面这条新闻,与之有相似之处——你要做某事,必须以某某事为前提,而某某事,是很难做到或没法做到的。它折射了相关部门的管理取向,是以“方便自己”还是以“方便民众”为核心。方便自己,就是让自己干的活越少越好,至于给民众带来的麻烦,则不在“服务区范围”;方便民众,就是从民众角度出发,急民众之所需。
猫狗空运,貌似小事,但是,随着时代前进,观念演变,恐怕这类空运会有增无减,小事也可能成为大事。管理者在出台规定时不能不考虑这点,在落实规定时不能不扎实加快。否则,类似“第二十二条军规”的现象,在转型期的中国,可能会层出不穷。
总之,不论是空运宠物,还是别的,我们都不希望与“第二十二条军规”挂钩太久,相关部门应“麻烦自己,成全民众”,尽快想办法一个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