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吴臻 通讯员 城门所
本报讯前日下午,福州城门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一食杂店仓库和一民房内共查获黑烟花爆竹112箱。
据民警介绍,这家位于城门黄山村的食杂店仓库里,放有37箱写着“多彩牡丹”、“大中华”等字样的烟花爆竹。事后,51岁的店主郑某因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被处以治安拘留10日。
在城门前锦村的村民张某家中,民警查获烟花爆竹75箱。张某因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