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福建日报
本报讯 按照省委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相关制度常态化、长效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制定出台《省级领导“四下基层”工作制度》《省级领导出席各类会议活动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领导外事工作的实施办法》《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等4项制度。
《省级领导“四下基层”工作制度》规定,省级领导每年要用1个月以上的时间到基层或下级单位调研,每半年至少1次到帮扶点中蹲点调研,三年内争取走遍帮扶点的所有乡镇,每年至少1次到联系点调研指导。
《省级领导出席各类会议活动的若干规定》明确,海峡论坛、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等重要论坛、展会,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省领导出席。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举办的其他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根据“谁分管,谁出席”的原则,安排分管省领导出席,其他省领导一般不出席。各地各部门举办的节庆、论坛、展会活动,一般不邀请省领导(含老同志)出席。省级领导干部一般情况下不在活动中挂名任职,不参加活动剪彩,不为活动题词、发贺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