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方晨
本报讯 购买的是去云南昆明的车票,却差点登上了去广西的客车。
据了解,1月15日,严先生在荔城区文献东路新车站附近的“信达票务”,购买了一张次日前往云南昆明的长途汽车票。第二天早上,严先生带好行李准备上车时,却被告知该车只到广西,严先生需自己转乘火车回到昆明。严先生随即向商家提出退票要求,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严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
荔城区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认为,消费者和票务点之间从订票开始就形成了一种客运合同关系,票务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经过调解,票务点当场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