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闽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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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锄报台
遇到来访群众 就地安排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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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1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新规,下基层一般要在机关食堂就餐
遇到来访群众 就地安排接访

 

N本报记者 练仁福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更好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全省政府系统办公厅(室)服务工作六条措施。

措施提出,领导到基层一律按规定住政府定点接待宾馆,市县不得安排超规格套房,不得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及宾馆人员在门口迎送。一般安排在当地政府机关食堂就餐;在入住宾馆就餐的,一般控制在30分钟左右;吃当地家常菜,不上烟酒。当地乡镇以上的陪同领导一般不超过5人,随行车辆不超过2部。不得布置虚假现场,确保领导了解到客观真实情况。不得突击搞卫生,不得组织人员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清场、封闭交通。遇到来访群众,可就地安排接访。

对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

部署和出台的有关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的政策措施,业务处室要在文件下发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督查建议方案送督查室,督查室要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督查方案,并及时牵头组织督查。文件下发后最多不超过3个月,要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首次督查情况。对未落实事项,要跟踪督查到底。

措施还提出,要建立媒体报送突发事件信息的奖励机制,建立从互联网获取突发事件信息的采编机制。在重点区域、重要领域建立信息员队伍,完善首报信息制度,规范续报信息。要严格批会制度,控制会议数量、规模、时间、经费;精简政府常务会、办公会、专题会的参会范围;大力推行视频会议。要缩小发文范围,业务性文件一般不普发。对地方、部门报送的请示件,主办业务处室要做到收文有回音、结果有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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