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恭璋 关铭荣 文/图实习生 林国洪 陈思越
本报讯 1月19日凌晨3点左右,连江连黄线东坑大桥上一施工现场,一辆载着两人的摩托车翻倒,车上一名20岁小伙不幸身亡。
死者家属称,施工方不仅未设明显警示标志,还用碎水泥块作围挡,这造成小伙头部撞到水泥块致死。家属认为,该工程业主连江县路港工程开发公司需担责。目前,警方还在就该事件进行调查。
摩托车发生事故 20岁小伙身亡
据了解,死者小林为连江安凯乡安海村居民。
昨日,死者家属说,18日晚上,小林和多名同伴出去玩,到了凌晨,他们相约去数公里外的黄岐。小林和三名同伴以两人为一组,分别骑两辆摩托车。大约在凌晨3点左右,事故发生了。
家属说,据小林同车的同伴说,事发时,摩托车是撞上道路中的水泥块,发生侧翻,小林后脑位置撞击到路中的水泥块,当场流了大量的血,随后被送至黄岐卫生院救治。当日凌晨5点多,家属接到电话,立即赶到卫生院。因伤势太重,小林被转送至连江县城救治。但半路上,小林就没有了气息。经鉴定,死亡原因为颅脑重度损伤。
死者家属:施工方需承担责任
家属说,事后他们也到了东坑大桥,发现事发地半条路封闭施工,半条路可以通行。他们看到整个施工范围外围,每隔一段距离就摆着几个锥形筒,但锥形筒之间和现场内,均散落着水泥块。这些水泥块,大的有足球大小。而整个施工围挡,仅在一端设有施工牌。
家属了解到,事发前,施工方正在对大桥的裂缝进行开挖、重新填补,而这些水泥块就是开挖出来、没有及时清理走的。为此,家属认为,施工方需要为小林的死亡负很大的责任,原因是:水泥块是造成摩托车翻倒、小林死亡的直接原因;在没有路灯的情况下,施工现场没有设明显警示标志。
家属说,他们没有找到施工方,但了解到,这个大桥的业主是连江县公路局的下属单位连江县路港工程开发公司。
连江警方:死者血液中有酒精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连江县公路局,该局办公室负责人说,目前整个事件警方还在调查中,对于该事件的处理,他们以警方的最终事故认定为准。
对此,连江警方介绍,事发后,他们在第一时间就介入调查处理,死者的相关检验材料已经送到福州,目前已有结果,但还没有寄到连江。具体情况,他们不便透露,但初步调查发现,死者血液中含有酒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