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7日公布《北京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指出北京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工作应当坚持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严格执行计划审批规定。
办法明确住宿费、日常伙食费、宴请费、交通费、赠礼等外宾接待经费开支范围。其中,外宾日常伙食招待提倡采用自助餐等节俭形式。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级每人每天600元人民币;副总统,副总理,正、副议长级每人每天550元人民币。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