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获悉,过去的2013年,福建省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到账金额近1300万元,就“贡献度”而言,福建居全国第三。这一数据也较2012年的1067万元多出了20%。
据悉,广东、浙江、福建三省“贡献”全国的半壁江山。音集协福建区域相关人士对记者证实,福建到账的近1300万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主要集中在厦门(400多万)、福州(300多万)、泉州(近300万)三地,尤其是厦门、福州的市区,以及泉州的市区加晋江、石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