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天下
3上一版  下一版4
 
不留面子,才不会失里子
法官与女律师开房被“双开”
银行行长被举报婚外恋 纪委书记出面“调解”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4年2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行行长被举报婚外恋 纪委书记出面“调解”
最终行长付25万封口费,达成“和解”协议
 

N南都

湖南女子聂某日前举报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福华支行行长刘某自称离异,趁其醉酒与她发生性关系,许诺要对她负责,但后来发现刘某并未离婚。随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纪委书记约见聂某,使得双方达成协议。今年1月26日,刘某向聂某补偿25万元,条件是聂某不再继续举报。

上世纪70年代出生的聂某,自称曾在房产公司上班。在多封写给纪检监察机关的举报材料中,聂某描述她于2006年在李某公司上班,因此结识了李某的同学——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福华支行行长、现年50岁的刘某。

2012年11月15日晚,刘某发短信约她到某酒吧喝酒。酒醉之后,刘某送她回家,趁机与她发生了性关系。此后,两人多次在她的住处发生性关系,也曾在酒店开房。

两人交往一个多月后,聂某发现刘某并未离异。于是,刘某承诺可安排她到银行上班,又许诺送她出国到新加坡,但刘某迟迟未兑现承诺。就在两人发生纠纷之时,刘某的妻子在2013年7月委托律师向她发了律师函,对她提出警告。

律师函一出,聂某与刘某彻底决裂。于是,聂某开始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举报刘某婚外恋。

2013年12月6日下午,刘某的上级、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兼纪委书记张某,在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会议室约见聂某。聂某最终同意对方提的补偿方案,并在律师事务所达成协议。不过,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刘某本人并不承认此事,也没有证据证明此事。刘某本人则表示,此事是一场误会,目前已经全部解决。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