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思玲
本报讯 的哥见到乘客遗落的物品,本应主动归还,但11日,车牌号为闽AT6693的出租车司机不仅没主动归还,还否认捡到乘客失物。福州运管处调取该车GPS路径、监控视频,最后在证据面前,的哥终于归还失物。
“我的东西丢在车上了。”11日14时30分,北站运管所工作人员正在汽车北站出租车停靠点执勤,一名女乘客焦急地说,她将平板电脑等物品落在的士后排座位上,她没有索取车票,也不记得车牌号。
随后,乘客罗女士来到福州市运管处110联动室求助。根据她提供的乘车时间及行驶路线,工作人员利用GPS卫星定位系统,并调取汽车北站出租车停靠点的监控视频,经罗女士辨认,她所乘坐的出租车是闽AT6693出租车。
监控视频显示,罗女士打开后备厢取走行李便离开了,随后另外一名乘客上了车,和的哥进行短暂交流后,的哥下车,打开后排左侧车门,拿出罗女士的东西,之后回到驾驶座上。工作人员联系上闽AT6693出租车当班的哥,但的哥却说物品可能被其他乘客拿走了。11日16时许,的哥来到运管处,仍然否认捡到失物,直到看到监控视频后才承认,将东西还给了罗女士。
据市运管处工作人员介绍,该的哥违反了《福州市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实施细则》,将扣除总分为24分的服务质量分12分,并停止营业,接受18学时培训后方可再上岗,否则将取消其营运资格。
北京大成(福州)律所陈律师表示,乘客物品落在出租车上,的哥有返还的义务,否则乘客可向法院起诉,的哥将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