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6版:政事/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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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录取照顾 最高加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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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2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职录取照顾 最高加50分

 

N本报记者 何旌

本报讯 省教育考试院昨日消息,报名参加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类考试,需在2月20日前,向所在(或所毕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申报照顾加分,逾期不再受理。据介绍,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50分照顾;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30分照顾;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10分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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