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新华法晚
广西平南县公安局民警胡平涉嫌持枪故意杀人案13日在贵港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这起案件造成1名孕妇死亡、1人受伤,受到媒体和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庭审现场,围绕被告人胡平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交锋。经过5个小时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焦点1是否故意杀人?
记者在庭审现场得知,胡平等人当晚在餐馆里共喝了10.8斤45度米酒,有关方面第二天早上7点多提取血样,检测发现胡平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109mg/100ml,属于醉酒。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的鉴定则排除了被告人胡平患有精神病的可能,案发时属单纯醉酒。司法鉴定结论认为,胡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胡平当晚可能因为米酒中毒影响了自己的意识判断和行为控制,并依据伤者和死者身体上弹孔伤痕提出,双方是在争执中造成开枪过失杀人。
辩护人另外根据被告人在事发后没有逃离、提醒他人救人等事实,认为胡平有自首认罪情节,请求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被告人胡平可能被判处的刑罚将比故意杀人罪明显轻微。
焦点2有无必要配枪?
记者在前期采访中了解到,在这起案件中,胡平本是协助湖南省新化县民警在平南县大鹏派出所调查一宗跨省骗婚案件。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中明确:非因工作需要的不予配备公务用枪;不得携带枪支饮酒;非工作需要不得携带枪支进入饭店、商场和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
不少网民质疑:查办跨省骗婚案件是否需要申领、携带枪支?胡平领取枪支是否经过了相关审批程序?
贵港市政法委在12日回复记者时简要表示:“经调查,胡平领取枪支审批手续齐全,程序合法,但其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和有关纪律条令致无辜群众死伤,属于个人行为,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尚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莉萍表示,发生民警枪杀群众的案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管理制度的缺失,一些单位不重视枪支的收纳,警察持枪一旦饮酒,发生悲剧的概率就大大增加。
对此,李莉萍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大对这类案件的惩罚力度,建立完善的枪支收纳制度,加大各类枪支管理力度,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背景
该案“久拖不决”曾引质疑
2013年10月28日,胡平协助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刑侦大队两位民警在平南县大鹏派出所调查案件。当天19时许,胡平与两位民警到大鹏镇的兄弟酒家吃饭喝酒。
当天22时24分,胡平在大鹏镇街头醉酒吵闹,用其随身佩戴的六四式手枪在“老牌螺蛳粉店”店门前道路上开枪,接着闯入店内问是否有奶茶,当店主说没有时,胡平朝店主蔡世勇、吴英夫妇连开三枪。当时怀有5个月身孕的吴英中枪身亡,蔡世勇肩膀中枪侥幸未死。
事发后,2013年10月31日,平南县公安局局长等6人被停职。但从案发到13日一审开庭审理,间隔已有3个多月。网上不少网民认为如此重大案件却“久拖不决”,质疑相关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当地公安机关是否存在包庇情况等。网友曾戏谑此事为2013年十大烂尾案件之一。
被害人家属索赔123万余元
当地政府曾付73万元赔偿,引发质疑
在昨日的庭审中,胡平最后陈述时,表示对自己所为感到后悔,对受害者家属表示歉意。他请求法院念其初犯,允许向受害者家属鞠躬道歉。
法院建议,如若受害者家属同意,可延迟至调解阶段再处理。被害人吴英的母亲断然拒绝调解,并表示“绝对不会原谅你”,要“一命抵一命”。
受害者家属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认为被告人涉嫌故意杀人罪,请求法院依法从严判处,同时请求法院判处被告人胡平经济赔偿123万余元。
据了解,当地政府部门此前已垫付共73万元的赔偿。此举引发公众质疑:加害人为醉酒民警,政府为何埋单?
对此,贵港市副市长、平南县委书记黄星荣去年11月3日接受采访时称,考虑到诉讼时间较长,为了尽快让受害者得到补偿,计划由政府出面先行支付,事后再由犯罪嫌疑人偿还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