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杨阳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了解到,1月份福建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2.8%。
据福建上月的CPI统计,城市上涨2.9%,农村上涨2.6%;消费品价格上涨2.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0%。统计的八大类中,呈“七升一降”的趋势,其中食品类上涨3.6%、衣着类上涨4.6%、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0.5%、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1.0%、交通和通信类上涨0.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4.7%、居住类上涨3.4%;烟酒及用品类下降1.4%。
据了解,1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8%。其中城市上涨0.9%,农村上涨0.7%;消费品价格上涨1.0%,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