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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2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给父亲办户口 父女俩竟登记结婚
得知仍不能办理户口后,请求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唐昊/漫画
 

N成都商报

成都市民林丽(化名)想把父亲的户口从老家迁到成都,再办理成都的社保。由于不符合相关条件,林丽作出了一个荒唐的决定:与自己的亲生父亲登记结婚!然而,在民政局拿到结婚证的她却并未如愿。她的父亲还是不能取得成都户口,也无法办理成都的社保。近日,林丽又将生父告上法院,请求判令父女俩的婚姻关系无效。最终,法院认定两人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判决婚姻无效。

为节省医药费想给父亲办社保

30多岁的林丽住在成都成华区,离婚后独自居住。去年,住在老家的父亲生病,花费了大笔钱。为了节省今后的医药费,林丽决定将父亲的户口迁到成都,并为父亲办理成都的社保。然而,林丽的房子不到70平方米,未满足老人投靠子女入户的条件,她听说如果是夫妻关系,就可以顺利办下户口。今年年初,父女俩在民政局成功办理了结婚证。

两人登记后才知婚姻无效

本以为父女俩“真结婚”后,就可以顺利为父亲办下成都户口;然而,当林丽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时却傻了眼。按照规定,双方是禁止结婚的近亲属关系,即便是夫妻关系,依然不能为父亲办理成都户口。

不久前,林丽带着父亲来到民政局,决定与父亲离婚。但工作人员却称,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合法存在的婚姻,林丽和父亲的情况,只能去法院处理。近日,林丽以原告身份将父亲告上法院,请求解除他们父女的婚姻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与原告系父女关系,属于直系血亲。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故林丽要求判决确认其与父亲的婚姻无效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

其具有社保资格不应认定为诈骗

此外,据记者了解,民政局对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禁止结婚的近亲属关系,并不会进行实质性审核。四川蜀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目前认定社保诈骗一般仅限于不具有社保资格的人冒用他人名义骗取社保的行为。如果采取类似本案的方法为自己取得社保资格的,不应当认定为诈骗,只需社保部门取消其领取资格,并要求返还已领款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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