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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据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消息,经初步调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李晓明等人赴海南办案期间,存在违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长春市纪委建议并经长春市委同意,停止李晓明长春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职务。有关问题长春市纪委正在做进一步调查。
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李晓明等办案人员多人次到海南省的海口、三亚等地,调查齐屿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其间李晓明违反规定坐头等舱、住五星级宾馆,后被实名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