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第一财经日报
2月18日15时许,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向记者核实确认,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主角之一——光大证券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诉证监会一案目前已被法院正式受理。
杨剑波于2月8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证监会,请求法院撤销其2013年11月1日做出的(2013)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同日做出的(2013)20号《市场禁入决定书》。
杨剑波认为,在光大乌龙指事件当日,光大证券、中金所、上交所、上海证监局等各方实际上都是做了正常的反应和操作,在事件性质的认定上,证监会定性为内幕交易并不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2月14日下午召开的例会上,回应杨剑波提起诉讼一事时表示,证监会已关注到相关报道。对于光大证券异常交易案,证监会在去年8月30日、11月1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已进行过详细介绍,目前没有需要更新发布的内容。
□背景
光大乌龙指事件
证监会去年8月30日公布了对光大异常交易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此事件被定性为内幕交易与信息误导、内控缺失。证监会对四位相关决策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并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23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