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谢丹 通讯员 吴舟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获悉,半年前,刘某连续多天疯狂砸碎轿车玻璃行窃,作案13起。近日,经荔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区法院以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悉,去年6月30日,家住莆田市荔城区梅园路附近的林先生报警称,停在自家楼下的汽车玻璃被敲碎,车内的9300元现金和5包中华香烟不见了。据林先生回忆,车子是他头天晚上停放在楼下的,第二天早上发现被盗。仅过了一天,荔城公安分局又陆续接到7名群众的报案,被害人均表示自家停放在梅园路上的轿车玻璃在夜里被敲碎,丢失了些许香烟和现金。
荔城公安分局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发现案犯是用硬物砸碎车窗玻璃后进入车内盗窃,作案手法娴熟。通过调取沿路监控和排查走访后,民警将目标锁定刚刚出狱的湖南青年刘某,经过精心部署,刘某不久便在莆田一网吧内落网。
经调查,刘某19周岁,前年5月份因砸车窗盗窃被涵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刚刚刑满释放的他因缺乏生活技能而重操旧业。2013年6月28日至7月1日短短4天时间,刘某便在市区各路段疯狂作案13起,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096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