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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瓶未开 瓶内含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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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2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啤酒瓶未开 瓶内含异物
店家称,向厂家反映数月,至今未给明确答复;莆田质监部门表示,将通知厂家尽快处理
将酒瓶倒立后,可见白色异物
 

N本报记者 李伟强 文/图

本报讯 买来一箱啤酒准备畅饮,不料在没开的酒瓶内,发现明显异物。昨日,莆田岳先生向本报反映,称其商行所批发的两箱品牌啤酒中,有一瓶啤酒里含有明显的异物,可将该事向啤酒厂家反映数月后,至今没得到明确答复。莆田质监部门表示,已初步排除厂家恶意造假,因未造成严重后果,免予处罚,将加强对该厂家的监管,并通知厂家尽快处理该事。

顾客:瓶中含异物不敢再喝

岳先生介绍,他在莆田石兴路经营一家商行,去年10月份,他从当地该品牌啤酒批发商处批发了两箱啤酒,没多久,其中一箱啤酒被商行老顾客买走。可没过两天,这位老顾客手持一瓶尚未开启的啤酒来商行,仔细一看,这瓶尚未开启的啤酒中还有一块白色的物体,漂浮在啤酒当中。岳先生说,由于是熟客,该顾客并没有直接要求商行赔偿,而是让商行向厂家反映,要求厂家赔偿。事发后,该商行不再采购该品牌的啤酒,顾客也改喝其它牌子的啤酒。

昨日上午,记者在岳先生的商行中看到了那瓶尚未开启的啤酒,酒中漂浮着一块白色的异物,将酒瓶倒立后,该异物会上浮,一段时间后,又沉到酒瓶的下方。瓶盖上标明的日期为2013年10月,岳先生称该数字是该啤酒的生产日期,酒瓶中的异物应该是塑料块,“还好没有喝下去,不然就麻烦了。”岳先生说。

店家:厂家应解释并赔偿

岳先生说,顾客向其反映情况后,他随后就与批发商取得联系,要求批发商给个说法,可批发商让岳先生直接与厂家联系。于是,岳先生拨通了该啤酒厂家售后服务电话,向客服反映了啤酒中有异物的情况。过了几天,厂家派来一名代表向岳先生了解情况,并拍照取证。

“我把消费者的赔偿要求告诉厂家代表,厂家代表并没有给出答复。”岳先生说,按照顾客的意思应该要赔偿2万至3万元,商行根本承担不起。由于厂家迟迟不给答复,去年11月份,岳先生再次联系厂家,要求厂家尽快给出说法,厂家答复会再派人与岳先生联系,可至今杳无音讯。“既然事情发生了,要给顾客一个说法,也得给自己一个说法。”岳先生说,顾客每到商行消费就会提及该事,可“厂家却一直不闻不问,想不了了之”。对此,他很气愤。

对于该事,岳先生表示,作为大企业,应该重视产品质量,既要对此事给出说法,也要给予赔偿。

部门 初步排除恶意造假

随后,记者联系该品牌啤酒厂家售后服务电话,工作人员介绍,该公司已收到相应的投诉,但由于消费者提出的赔偿要求太高,厂方尚未与对方协商好。该工作人员表示,将马上通知相关部门与记者联系,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有工作人员与记者联系。

记者就此事向莆田12315投诉中心咨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中心也接到了消费者的投诉,并证实该瓶啤酒中的确存在异物,属于异常情况。对于类似情况,消费者可按照相关规定向商行索赔,商行再向厂家要求赔偿,但消费者提出的2万至3万的赔偿已超出合理范围,属于过度维权。

莆田市质量监督局食品科工作人员林先生介绍,每季度该局都会对该品牌啤酒的产品质量进行随机抽检,至今并未发现有不合格的情况。“抽查本身就存在风险,也有可能会出现个案,初步可判断不属于恶意造假行为”,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目前并没有法律法规对此行为进行处罚。林先生表示,将加强对该厂家的监管,并将马上通知厂家方面尽快处理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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