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罗法
本报讯 婚礼上,一箱烟花燃放时突然“侧翻”,误伤了停在边上的宝马婚车,损失达14万元。近日,罗源县法院调解此案。
春节期间,陈先生回罗源老家结婚,到烟花店买了三箱“招财进宝”大烟花。举办婚礼伊始,三箱烟花齐放,场面甚是热闹。忽然,其中一箱烟花解体倾倒,礼花弹弹射到不远处的一辆宝马车。顿时,宝马车被炸得车门凹陷、玻璃破碎、安全气囊打开,现场一片狼藉。
令新郎官尴尬的是,这辆宝马车是他借来的婚车,本想“马年娶亲用宝马”讨个好彩头,结果却被炸成“大花猫”。
经福州某鉴定中心鉴定,宝马车损失达14万元。车主林某随即将烟花经销商、生产厂家和宝马车承保公司告上了法院。
庭审中,烟花经销商辩称不能确认烟花是其售出。生产厂家认为烟花质量没问题,是燃放时操作有误,未放平稳。保险公司则称必须查清事故原因,以确认是否属车损险范畴。
经罗源法院调解,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宝马车主的全部损失,并保留继续向烟花经销商及厂家追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