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社会/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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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2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寄远洋包裹 运费被多收上千元
运往瑞典的68公斤货物被按104公斤收费;福州中贸星航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表示,年前忙,没时间称重
 

N本报记者 张志宏 实习生 郭丽娟

本报讯 前日,在瑞典做生意的江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968111投诉。他说,福州中贸星航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下称“代理公司”)在没称重的情况下,将68公斤寄往瑞典的货物按104公斤收运费,多收了1650元。

客户索要多收运费快递没理会

江先生告诉记者,他在瑞典经商,每几个月会从福州邮寄一些首饰、工艺品至瑞典。年前,他委托福州中贸星航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将货品发往瑞典。1月7日,代理公司的叶女士告诉他最近一批货物已寄出,费用合计7255元。其中部分货物用DHL快递,由于货物是泡货(编者注:体积大而重量轻的货物,需加上一定比例的重量进行计费),收取运费的重量为104公斤,共计4755元。

1月16日,江先生收到了DHL寄来的货物。根据经验,104公斤泡重货物至少是4个箱子,可他只收到3个,而箱子的正面均注明3箱重量合计68公斤。对此,代理公司的叶女士解释说,年底忙,寄货时没称重就将货物寄出去了。对于江先生退还多收运费的要求,叶女士则没有理会。

律师若情况属实可向部门投诉

前日上午,记者在北大路一住宅小区内找到了这家代理公司,公司房门上挂着“福州中贸星航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标牌。

一名自称是公司法律代表的陈先生查看记者证件后表示,曾与客户协商过,但客户不接受他们提出的条件。这是他们和客户之间的事,没必要接受采访,也不想做任何解释。

记者拨打DHL中国区客服电话,客服人员明确表示福州中贸星航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并不是他们的代理商,他们在福州也没有正式的代理商。

福州元一律师事务所马威律师说,若情况属实,江先生可以向福州邮政管理局投诉,代理公司不但要归还多收的费用,邮政管理局还会对该公司进行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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