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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日,欧盟委员会对外宣布,决定对英国治理空气污染不力采取法律行动。英国因此成为第一个因为空气质量未达标而被欧盟采取法律行动的国家,面临每年超过3亿欧元(约25亿人民币)巨额罚款的风险。
根据欧盟委员会发布的公报,英国许多城市的空气中二氧化氮含量过高。英国应该在2010年达到欧盟2008年实施的空气质量标准,但是英国政府承认要到2025年才能达标。欧盟认为,英国的行为违反了欧盟空气质量法律的规定,而且会对居民健康造成威胁,因此决定对其采取法律行动。此外,法国、瑞典、丹麦以及希腊等欧盟成员国也没能在空气质量上达到欧盟的标准。
英国政府相关部门则表示,欧盟当中有21个成员国的空气质量都没有达到欧盟的年度目标。这一法律行动最后可能交由欧洲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