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锟 通讯员 徐灵敏 余娇 付严
本报讯 上周六,福清郑先生到“惠美味饭店”吃饭。商家告知他,必须使用一元一套的收费消毒餐具,如不使用,也不会提供其他免费餐具。郑先生认为饭店的做法太霸道,就同商家争执了起来。商家坚持要收取餐具消毒费,气愤的郑先生来到渔溪工商所投诉。
工商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商家承认郑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工商执法人员认为,饭店向消费者提供消毒餐具是经营者应尽的法定义务,若商家拒绝提供免费消毒餐具,那就属于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责令商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最终,商家当面向郑先生赔礼道歉,退还其餐具费,并保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