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周德庆 通讯员 南街综
本报讯 2月24日凌晨,福州一名男子酒后骑电动车,先是在吉庇路摔倒,后又在乌山高架桥下摔得头破血流,要不是民警拨打120将其送医,后果不堪设想。
当天凌晨1时许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乌山高架桥下,看到一名满脸是血的男子正盘腿坐在车道上,身旁还倒着一辆崭新的电动车。民警赶忙将他扶到一边的人行道上,检查伤势。
“不痛不痛,一点小伤,我刚才还摔了一跤呢。”男子姓林,今年46岁,与朋友聚会后,准备骑车回到西湖附近住处,半小时前,他经过吉庇路时已经摔了一次。民警提醒他,他行驶的方向是去台江的,但酒醉的林某却不肯信。见状,民警拨打了120,并通知其家人将电动车领走。
警方提醒,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但酒后骑车,同样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