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马俊杰 文/图
本报讯 上周,莆田荔城南大道东方医院附近的人行道上,多棵绿化树被人砍断。据绿化养护工作人员猜测,可能是附近的商家认为其挡住了他们的“财路”,蓄意破坏。
被砍下的树干装了满满一车
昨日上午,记者在莆田东方医院至新季路路口,这段上百米的人行道上看到,共有5棵绿化树遭毁坏。其中,东方医院门口一棵直径约30厘米的大叶榕被砍去了树冠,其旁的另一棵大叶榕也被砍掉近半的枝干。在紫金城国际公馆门口,3棵大叶榕的大部分枝干也遭砍。记者注意到,遭破坏的榕树断口都比较新,锯树行为应该是不久前发生的。“上周四,我路过时这些树还好好的,但第二天就看到一地的枝丫,应该是当天夜里砍的,”新季路附近一位住户李先生说,砍下来的枝干装了满满一车,让人心疼不已。
擅自砍伐将责令赔偿
负责荔城南大道绿化养护的郑先生表示,他们负责此处的绿化养护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大家对这些树有较深的感情。“上周五,我们接到附近居民的举报后就赶过来查看,很明显,这些树都是人为毁坏的。”郑先生说,此处的绿化树长得非常茂密,附近商家的广告牌被挡住了。
对此,莆田市园林管理局绿地科负责人陈女士说,未经园林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市树木。根据有关规定,砍伐或移植造成死亡的,要在园林绿化部门指定的地点,按三至五倍的株数补种。未经批准移植或非正常修剪树木的,责令其立即停止,拒不停止的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未经批准砍伐或因移植、非正常修剪树木造成死亡的,责令其按树木评估价赔偿损失,并处以该评估价的50%罚款。
陈科长表示,莆田城区街道两旁的绿化树常遭人为破坏,因为取证较难,毁绿“黑手”大多没能查到,园林管理部门对此也很无奈,她希望市民能够及时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