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4版:高招特刊
3上一版  下一版4
 
招考院校录取规则细细看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2014年2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招考院校录取规则细细看

 

闽南理工学院:计划招收400人

闽南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创办的以工学学科为主,兼有理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独立颁发高等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院总招生计划400人,面向高中计划招生300人,面向中职计划招生100人。

文体专长可优先录取

学院以工学学科为主,兼有理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光电技术应用为鲜明特色,光、机、电一体化为优势,学院设置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土木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及其自动化四个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录取时新生男女比例不限;根据考生成绩,按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另外,学院承认福建省考试院有关加分政策,在文艺、体育等方面有专长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录取过程中,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和办学实际,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有意向报考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将专业志愿填满,可以提高录取率。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计划招收600人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于2002年正式建校,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职学院,学院主校区占地500亩,位于中国品牌之都——晋江市。学院设有车辆工程系、建筑设计系、数字传媒系、财经系、商贸系、通识教育中心等5系1中心33个专业,拥有多个专业实训室和校内外实训基地。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10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教师108人。

学院总招生计划600名,其中,高中计划招生320人,中职计划招生280人。

录取考生不再参加6月高考

该校2014年高职招考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录取规则。各专业不再组织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因为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汽车类、建筑设计类、数字媒体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产品造型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凡被该学校2014年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高招,未被录取的可继续按有关规定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高招。另外,学校仅提供英语教学。学生录取后,可在省考试院网站上查到录取结果,录取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考生若对自己录取专业不满意,可向学校招生办递交专业调整申请书,报经校领导审批后,第一时间通知考生。

黎明职业大学:计划招收890人

黎明职业大学设有土木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与自动化、信息与电子工程、纺织鞋服工程、材料与化学工程、经济管理、外语外贸与旅游、文化传播8个学院50多个专业(专业方向),全日制在校生9100多人,基本建立以应用工科、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专业结构布局。2005年以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先行先试校、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总招生计划890人,其中面向高中计划招生530人,面向中职计划招生360人。

中职考生不能调整专业

该校2014年高职招考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为160分。专业录取办法为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当考生所报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的培养要求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另外,新生入学一学期后可以申请转专业,主要参考期末成绩。调整范围仅限于同批次同科类录取的专业,文理类不能互转,闽台合作项目专业不得转入非闽台合作项目专业,艺术类、非艺术类专业不得互转。按省教育厅规定,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不能调整专业。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计划招收860人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3年,具有60年悠久的办学历史。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6800多人,设立6个系部,开设55个高职专业。学院教职工317人,在专任教师队伍中,教授、副教授占37.4%,双师型教师占80.6%,博士、硕士教师占39.6%,高学历、高职称、双师型教师比例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

学院2014年职招面向高中招收625人,面向中职招收235人。其中高中生不分文理科。中职生按报考类别相应填报同类别的专业。

未录取考生可申请补报

学院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原则择优录取考生,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所有专业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要求,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未被录取的考生(含中职考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普通高考补报名,然后按规定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报名中职生职招,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50分照顾;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30分照顾;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10分照顾。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