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谢丹 通讯员 杨惠群 黄辉鹏
本报讯 吴某因一时失足,透支信用卡,被安排到仙游县大济镇司法所进行矫正教育。由于吴某平时勤快好学,矫正期间几乎每日都来司法所帮忙日常事务、打扫卫生等,受到所领导及社工的表扬。在此期间,他经常向所里从事20多年调解工作的老调解员林文慰请教有关法律知识。天长日久,人们都说他是老林的“徒弟”。
有道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看到“徒弟”的一片真心,老林也真的把吴某当作“徒弟”看待,平时经常同吃同坐,交谈中除了偶尔玩笑、生活类的言语外,大都是法律上的话题。吴某底子较好,在短短半年的时间内,知道了许多法律上的问题和理解技巧,因此也为本地村民帮了不少有关法律事务的忙,如法律咨询,引导村民办理土地使用权审批、旧厝翻建手续,解答相关计生政策等等,使当地许多群众认为他是“基层法律工作者”。特别是有一次,大济镇溪口村村民因垃圾桶摆放位置发生纠纷,吴某竟自掏500元钱动员一村民转让一小块土地使用权为垃圾桶用地,使该纠纷即时化解。后来该500元钱虽由溪口村委会报销,但吴某的行为在村里传为美谈。
作为“师傅”的老林看到“徒弟”的积极表现,在无限欣慰之下又担心起“徒弟”的生活来源问题。在得知吴某已持有驾驶证时,老林又联络吴某的一位襟弟,集资为吴某买一辆二手小车,专门跑运输。
吴某表示,他十分感谢大济镇干部职工对他的关心和支持,今后的日子,他将遵纪守法,做他力所能及的事情来回报社会,回报关心和支持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