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外国专家局2月28日对外公布了新制定的《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新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擅自提高培训费标准的,将被处理。这是继年初中央单位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等管理新规之后又一厉行节约新举措。
根据两部门日前印发的办法,因公短期出国培训是指各单位选派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国外进行90天以内(不含90天)的业务培训。涉及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其中,培训费是指出国培训团组用于授课、翻译、场租、资料、课程设计、对口业务考察或业务实践活动等在国外培训所必须发生的费用。
办法规定,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实行计划审核审批管理,各单位应当建立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计划与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培训任务、培训费用预算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列入单位出国培训计划,不得安排出国培训。
办法强调,对违规扩大出国培训费用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出国培训费用开支标准、虚报套取出国培训费用等违纪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