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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亿元官员”陆帜然受贿案前日在佛山中院第二次开庭审理。陆帜然为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被网络举报身家过亿元,住占地4亩高6层的豪华别墅,涉嫌受贿和非法卖地。佛山市检察院指控陆帜然涉嫌6宗索贿受贿案件,金额超过250万元人民币。陆帜然当庭翻供。前日庭审持续了约一个小时,法庭表示将择日宣判。
庭上辩称“没贪过政府一分钱”
2013年2月下旬,一封网络举报信称,陆帜然拥有包括一幢6层豪宅在内的多处物业,身家过亿,陆随即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
对此,陆帜然曾回应表示,网帖所称住宅及物业问题亦已向组织申报过。陆帜然称,其从1972年工作,经商20余年,赚了一些钱,1994年从个体户转型从政,将之前拥有的贸易公司、投资公司、桩基公司等多家公司卖掉,其同样经商的妻子利用这些钱在当地购置了一些商铺、房产。陆称,1994年他向组织口头申报财产为700万元。
在前日的庭审中,检方指控,1998年至2004年间,陆帜然在担任高明市西安区委书记、荷城区委书记、荷城街道党工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帮助多人承接工程、回收贷款等,涉嫌索贿受贿金额共超过250万元。
而陆帜然则当庭翻供,称自己为官多年,没贪过政府一分钱。
控辩焦点是否收受3.5亩土地
庭审中,法庭传唤案件关键证人、“富商”黄某洪出庭作证,控辩争议焦点集中在陆帜然是否收受一块作价53万余元的3.5亩建房用地。
1998年陆帜然在担任高明市西安区委书记期间,帮助黄某洪取得西安区政府办公楼工程的承建资格,并在工程完工后帮助黄某洪收回工程款,后黄某洪将一块面积约为3.5亩的土地作价530354元送给陆帜然。
陆帜然遭网络举报的豪宅,正是在该地块上建起来的。陆帜然表示,他曾与黄某洪签合同约定,以60万元购买黄某洪的4亩土地,2006年他就已经支付了30万元,剩下30万元也通过其他形式支付了。陆帜然认为,他既然能花445万元建房子,60万元对其而言也不算什么。
针对陆帜然的辩解,检方向法庭提供了2002年至2009年间群众对陆帜然的举报材料。检方称,正是陆帜然基于群众举报的压力,才于2006年把钱返还给黄某洪。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被调查后,为掩饰罪恶而退还款项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