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吕蕴岚
“你爸妈的房子以后就是你的,你的房子就是我儿子的,我儿子的房子就是我们家的!”今年春节,婆婆让文佳(化名)把娘家父母名下的学区房过户给夫家的大哥大嫂,方便侄儿将来读书。周三下午,文佳打进婚姻热线对专家说,因为这件事,她和婆婆以及大哥大嫂闹翻了,幸好得到老公的支持。
文佳是独生女,家境殷实。2009年,她认识了张杰(化名),两人谈起了恋爱。2010年,两人结婚,一致同意“丁克”(即双收入、无小孩)。
张杰有个哥哥,已婚,夫妻俩收入一般,今年儿子已经4岁了。今年过年,婆婆提出,考虑到孙子将来的入学问题,想要文佳回去和娘家父母商量,把他们名下的一套学区房过户给自家的大儿子夫妇。文佳开始以为是大哥大嫂想买那套房子,表示会和父母商量,看看他们是否愿意出售。婆婆表示,亲家的房子以后就是文佳的,文佳是张家的媳妇,又不肯生孩子,房子给张家唯一的孙子读书天经地义,那套房子就直接过户,不是买。
婆婆的这个提议把文佳气坏了,文佳不顾过年就和婆婆翻脸,“老公也觉得这个提议荒谬,现在我们和公婆冷战一个多月了”。
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胡晓晶:
那套学区房是文佳父母的合法私有财产,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房子,张杰母亲认为“父母的房子就是孩子的”,这种想法不对。文佳父母也可以把房子指定赠予独生女,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就是文佳的个人财产,与丈夫无关,与公婆、哥嫂等更没有关系。张杰母亲的这种“连等式”,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情理上,都没有依据,建议她尊重他人的财产权以及生活方式,不要因为不合理的提议破坏家庭和睦。